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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我院2017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

日期:2018-03-03浏览:

开展我院2017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

各系部团总支、团委直属各部:
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我院将开展2017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时间

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

二、活动主题

青春自强·励志华章--不忘初心跟党走、青春共筑中国梦

三、报名条件

1、双色球全体全日制在校生;

2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3、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;

4、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较大反响;

5、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、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”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
四、活动安排

今年的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按照“全国-省-校”三级活动体系。

(一)校级寻访推介阶段(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1月15日)

1、请各总支于2017年12月27日(下周三)之前推荐1名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,报送的材料应包括:推荐名单汇总表、推荐者的报名表(须注明事迹类别)和推荐材料(2000字左右)及相关宣传资料(包括样报、样刊、网络截屏等)。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907236826@qq.com邮箱(邮件主题请注明自强之星候选人—系部名)。

2、各总支候选人,需先关注“中华全国学联”微信公众号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微信公众号,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,进入报名系统,根据提示注册、填写相关信息,完成报名。同时,还可以登录到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官网(http://star.xiaomei.cc/),点击“我要报名”,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,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,完成报名。

3、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“中华全国学联”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公众号菜单中“自强之星”,进入2017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简介,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,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。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:我是****学校(学校名称)**(参选人姓名),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,中国青年报社承办,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校级寻访阶段,我的宣言是****!

4、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7年12月26日前通过新浪微博,关注“中华全国学联”和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官方微博,在#自强之星#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,并@大学生自强之星@中华全国学联@新东方,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。

5、集齐微博、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,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(附后)、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校团委活动指定邮箱,作为参加本校校级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材料。

6、院团委审核阶段,2017年12月28日前推选一名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人选,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(具体安排由省级团委进行部署)。

(二)省级寻访推荐阶段(2018年2月6日至2月28日)

团省委从校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中选出一批省级 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进行表彰,并择优推介产生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人选进行公示。

(三)全国寻访阶段(2018年3月上旬至4月下旬)

全国组委会将通过网络平台发起对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投票,组织有关专家召开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评审会。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,最终确定1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,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最终公布。

五、奖励设置

1. 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1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2. 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1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3. 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。